靈修並非生活的裝飾物,亦非少數有此傾向的人的選擇。沒人有如此選擇的權力。每人都需要靈修生活,事實上,每人基本上也都有靈修生活,不管是賦予生命活力的,或是帶來毀滅的。

 

何謂靈修(Spirituality)?

   1212674183.jpg   在現代英文裡,很少有字詞像靈修這個字眼遭受那麼大的誤解。首先,相對來講,它在英文裡是一個新詞,至少在指稱它今日所包含的意思時是如此。在法文裡,情況截然不同,因為靈修這個詞在法文裡有較長及較豐富的歷史。然而,它在英文中直到近三十年才發展成日常語彙的一部分。因此,舉例來說,假如一個人來到英文圖書館,查閱書籍名稱,他將會發現,除了少許例外之外,靈修這個字眼只在近三十年出版的書籍裡出現。直到最近幾年,靈修這個觀念才逐漸蔚為時尚,不論在教會團體或在社會大眾皆然。今日,書店、教會、俗世團體,都充斥著各式各樣的靈修書籍。 

  在我們這一代前,除了少許例外以外,情況正好相反。世俗社會對靈修領域毫無興趣。對大部分教會來說,事實亦復如此。當時所稱的靈修,和現今相較,有非常不同的面貌。在基督教會中,靈修只見諸於特定的祈禱團體,僅在靈恩復興教會神學、新教徒領導的社會運動、和羅馬天主教內的虔敬生活中才可見其身影。一般書店裡,除了一些《聖經》相關及心理勵志的書籍之外,要見到靈修書籍的機會可謂微乎其微。再加上當時人們認為靈修有別於嚴謹的學院神學,因此即便在教會書店也很難發現靈修書籍的蹤跡。只有在羅馬天主教會經營的書店,尚可發現一些標榜苦修和教人度虔敬生活的書籍。

  現今,隨處都可見到靈修書籍。然而,除了激增的靈修文獻外,西方世界──尤其是世俗社會──對靈修還是存有重大誤解。其中最重大的,莫過於他們誤認靈修是遙遠的、深奧難懂的、與日常生活遙不可及。因此,對許多人來說,靈修這個詞彙往往令人憶起有關超自然、神祕、教會狂熱、神聖、虔敬、來世、新世紀、可有可無的生活裝飾物等諸多印象。很少有人認為它是生活的必需品,是生活的中心。

  這個誤解是悲劇性的。靈修並非生活的裝飾物,亦非少數有此傾向的人的選擇。沒人有如此選擇的權力。每人都需要靈修生活,事實上,每人基本上也都有靈修生活,不管是賦予生命活力的,或是帶來毀滅的。沒人有選擇的特權,因為我們所有人都面臨從神而來的生命之火瘋狂燃燒的窘境,必須處理它。我們在塵世中並非平靜安詳地醒來,沒有選擇做與不做的奢侈權力。我們哭著醒來,欲望之火焚身,幾近瘋狂。如何處理這瘋狂即是靈修的課題。

  因此,靈修並不是冷靜理智地選擇特定的活動,比如上教堂、祈禱、冥想、閱讀靈修書籍、或是從事某項明顯的靈修追求活動。靈修要求的,更為基本。遠早在從事任何明顯的宗教活動之前,我們即需處理焚燒於五內的欲望之火。如何引導欲望之火、如何處理它,便構成了靈修主題。因此,不論虔敬與否、想要或不想要,我們總需要靈修。靈修所關注的是我們晚上是否安睡,遠甚於是否上教堂。它關乎於我們人格趨於完整或是趨於分裂,融入體或是孤單一人,和大地融合或與之疏離。不論是否有意識地接受特定宗教觀念的陶成,我們不是帶著健康慈愛而行動,就是帶著病態苦毒。形塑我們行動的,正是靈修。

  形塑我們行動的,同時也形塑著欲望。欲望塑造著我們的行為,而所行所為將導致我們的身、心、靈更加整合或是趨於分裂──和天主、他人、宇宙的關係趨於強化或分裂。形塑欲望的習慣與規訓5構成了靈修的基礎,不論它們是否屬於特定的宗教面向,或是否有意識地被傳達出來。

  靈修關切的是欲望問題。它在根存於體內的性愛裡扎根,所關注的是我們如何形塑規馴情慾。偉大的西班牙神祕家──聖十字若望,在他著名的靈修旅程開頭寫道:「在黑夜裡,被迫切熱望的愛情之火焚燒」。對他來說,這迫切的熱望,也就是情慾,正是靈修旅程的開端。從他的觀點來看,靈修基本的定義是:我們如何處理情慾。

  因此,為了闡明以上的論述,有個極端的例子提供給大家。讓我們比較三位名女人生活的不同:德蕾莎修女(Mother Teresa)、珍妮絲.卓普林(Janis Joplin)
、和黛安娜王妃(Princess Diana)。

 timages.jpg  我們從德蕾莎修女開始講起。我猜想,很少人會認為德蕾莎修女充滿情慾。人們對她的觀點比較傾向於聖人。然而,她是一個充滿情慾的女人,當然情慾這個字不像佛洛依德解釋得那麼狹隘。我說她充滿情慾是因為她精力充沛、源源不絕。她外表可能看起來柔弱,但只要問問她身旁的人,就知道這印象不一定正確。她是人類鬥士,一位熱情無比的女人。然而,她非常守紀律,全身奉獻給天主和窮人。每個人都認為她是聖人。為什麼?

  聖人是那種能將巨大情慾完完全全轉變為創造力、賦予生命能量的人。齊克果(S~#U00f8ren Kierkegaard)曾定義聖人為一心一意追求的人。沒有人會反對德蕾莎修女持有這一點 ──一心一意為天主和窮人服務。她有著強大但節制的能量,她如烈焰燃燒般的情慾正對天主及窮人傾流。完全地奉獻於天主及窮人正是她的標記、她靈修之所在。正因如此,她才成為她。

  jimages.jpg  現在看看珍妮絲.卓普林這位搖滾巨星,她因用藥過量,在二十七歲即英年早逝。沒人會認為她富於靈修,但她卻是個有靈修的人。人們認為她相反於德蕾莎修女,極具情慾,半點靈性也無。但珍妮絲.卓普林卻和德蕾莎修女相去不遠,至少就天性及性格來說,大致如此。她也是一個特別的女人,有著如烈焰般的情慾,是個偉大的愛人,有著不尋常的精力。然而,和德蕾莎修女不同的是,她一生追求的東西不只一樣。她追求許多事物,她驚人的能量被許多事物分散,最後因疲累過度而英年早逝。但這些活動──全心投入創造、表演、毒品、縱飲、性,加上忽視休息的重要──構成了她的靈修生活。這是她的標誌,這是她疏導情慾的方式。她的例子,同時也是很多天分極高的藝術家的悲劇寫照,生命的結局散亂,而非健康地整合。她在生命的某一刻,喪失了將人完整地連接在一起的關鍵,而在過多的壓力下崩潰了。

  看看卓普林的生活,再看看我們自己的。此時,齊克果對聖人的定義──聖人是一心一意追求的人──更是引出一段饒富趣味的省思。大部分的人都十分類似德蕾莎修女,想要尋求天主並服務窮人。我們確實尋求上述兩者,但問題在於,我們同時也尋求其他事物。因此,我們意欲成聖,但也想體驗罪人享有的感官享受;我們想讓自己純潔無瑕,但也想嚐盡生命的滋味;我們想服務窮人,過著儉樸的生活,但也想擁有富人般的舒適享樂;我們想擁有寧靜所帶來的深沈感受,但同時又不想錯失任何事物;我們想要祈禱,但同時又想看電視、閱讀、和朋友聊天、出外玩樂。無怪乎生活常成了一場磨人的冒險,而我們經常因此筋疲力盡,病態地伸展過度。

  中世紀哲學家有句斷言:每個選擇都是克己。確實,一次選擇包括成千的克己。選擇其中一樣,代表必須放棄其他許多樣事物。結婚,意味著放棄和其他人結婚;生育小孩,代表放棄其他機會;祈禱,代表錯失看電視及和朋友來往的機會。這種種一切,讓選擇更加困難。難怪,面臨承諾時,我們總掙扎許久。這並不是我們不想要某樣東西,而是我們知道一旦選擇了該樣事物,就意味著將其他眾多事物拒於門外。成聖並不是件容易的事,只能一心一意追求一件事物,要有如德蕾莎修女般良好的自制力。危險在於,我們的下場總如珍妮絲.卓普林一般,我們有善心、充沛的精力,渴望飲盡生命之杯,但又面臨著隨時崩潰、過勞死的危險。

  珍妮絲.卓普林也許是個極端的例子。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會在二十七歲英年早逝。我猜,大多數的人都有點像戴安娜王妃──一半的德蕾莎修女,加上一半的珍妮絲.卓普林。

  imagesd.jpg  戴安娜王妃在這值得我們深省,不僅是因為她的死亡對世界造成的影響,至今少有人能與之相比;也因為很少人兼具德蕾莎修女及珍妮絲.卓普林的特質。她既不完全像德蕾莎修女,也不完全像珍妮絲.卓普林。有趣的是,人們會自動將情慾和精神這兩個特質同時放在戴妃身上;她同時被視為情慾和精神的象徵。在一般「精神性」的定義下,戴妃被如此看待,是很罕見的。通常,我們不是視一個人為情慾的,就是視一個人為精神的,絕少將情慾和精神這兩個標籤同時貼在一個人身上。甚至,她配得此名,正因為她確實清楚地反應出那兩個向度。

  在她體內的情慾是顯明的,雖然不是以一般人理解的方式表現出來。表面上,這決斷很簡單:她是全世界最上鏡頭的女人,美麗為眾人所仰,治裝費高達數百萬,並非守獨身的修女。她有婚外情,和花花公子在地中海上乘遊艇度假,上倫敦、巴黎、紐約的頂級餐館用餐。她的生活方式絕非傳統聖人所過的那般。但這些表面事物也不一定就代表一個人內在有著強烈的情慾。許多人也做相同的事,但也只是泛泛之輩。重要的是,她的精力。在這點上,她同時是德蕾莎修女,亦是珍妮絲.卓普林,是個具有希臘人所謂的強烈之火在體內的人。雖然這非肉眼可見,但我們還是可從她的行動、決定、面部線條窺見端倪。人們不僅只因為美貌,才深受她吸引。甚於她美貌的精力,才是令她凸顯的主因。

  她內在的精神部分,遠在她和德蕾莎修女結為好友、認真地幫助窮人之前,即已顯明,她的兄長在哀悼證詞裡也提及這一點;但更重要的是她內裡深沈的道德矛盾絕不容許她只是闊佬、習於被冷落、或焦躁著想取悅對方,也不容許被強制守規矩、或是如同齊克果所提及的,即使嚮往其他事物,仍一心一意為天主和窮人。

  靈修的主題關乎於我們如何導引情慾。我們在戴妃的所作所為裡找到認同,包括自我的龐大複雜,苦苦掙扎於選擇和承諾,以及人性裡共存的罪惡和美善。靈修處理我們內在靈魂的問題。所以,對戴妃來說,奉獻於窮人及地中海假期同時是她內在的靈修  ……其中還包括這兩者拉鋸間產生的痛苦和疑問。就如我們所見,她走在一條交錯的道路。她既不完全遵行德蕾莎修女的路徑,也不完全走上珍妮絲.卓普林的路途。她選擇了一些讓她身心更整合的事物,同時也選擇了撕裂她的事。這就是靈修,關乎於我們趨於整合或是分裂。我們也面臨像戴妃般的抉擇,同時也須承擔抉擇的後果。

  因此,我們可以將靈修定義如下:靈修是關於我們如何處理內在之火,如何導引情慾。我們選擇的疏導方式、生活規範或習慣,將導致我們的身、心、靈趨於整合或趨於分裂,也影響我們和天主、他人、宇宙的關係。我們可在德蕾莎修女、珍妮絲.卓普林、和戴妃身上看到不同的例證。

  由此觀之,靈修處理的是精神和靈魂的問題。健全的心神和靈魂可提供兩點助益:它能帶來精力和熱火,以致我們不致失去活力和對生命中美麗、喜悅的感受力。因此,所謂毫無靈修的人,並非指拒絕接受天主、過著異教徒生活的人,而是指失去了生命活力的人──躺在沙發上,一邊看著足球賽或連續劇,一邊啜飲啤酒!此外,靈修的另一項重要工作,即是將我們的自我緊密地連結一起、整合為一體,以免分崩離析或死亡。由此觀之,一個毫無靈修的人即是失掉認同的人,也就是說,在某個時刻,他或她不再知道自己是誰。但健全的靈魂卻幫助我們精力充沛,自我整合。

  然而,為了更深入地了解,我們需仔細地端詳靈魂如何引導熱火,同時又整合自我。---from「靈魂的渴望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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